干部人事档案室主任: 许惠敏
干部人事档案室副主任:方彦婷(兼)
联系电话:0851-88545235
干部人事档案室工作职责
1.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依法管理干部人事档案。
2.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,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,遵守保密制度,严守保密纪律。
3.做好人事档案库房管理,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;做好保密工作。
4.落实档案“六防”(防火、防潮、防盗、防光、防蛀、防高温)措施,做好档案库房的管理工作。
5.在职在编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、接收、收集、鉴别、整理、审核、归档及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工作。
6.按规定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、借用与转递事项。
7.根据人事部门意见,接收、转出调动人员人事档案。
8.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死亡人员档案。
9.建立并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库,推广与应用现代化档案管理技术,建立健全安、便捷、共享、高效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,逐步实现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。
10.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工作制度、细化工作标准,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11.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政策宣传引导工作、对学校下属管档单位进行业务指导。
12.准确、高效地为学校等有关部门提供干部、人事档案相关情况和数据。
13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